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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制造了国网帝国

编辑:东莞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字号:
摘要:谁制造了国网帝国
国家电网自身的“进取心”也是造就帝国的重要原因,正如一位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对《瞭望东方周刊》所说,“由于种种原因,在电改已事实停滞的情况下,国家电网采取行动,‘我自己做自己的’。”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赵新社|北京报道

“两年没有组长的日子可能要结束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一位工作人员4月13日对本刊记者说,“2008年以来,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组长一直无人担任,电改小组一直没有开过办公会议。“如今,问题正在得到解决!”

有了组长,始于2002年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是否要重新扬帆启程了?

2002年2月10日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标志着市场化取向的电改启程,但行程不远,因种种原因陷于停顿至今。

舆论冲击波

一段时间以来,舆论领域出现一个炮轰国家电网公司垄断的冲击波。

距离最近的是2010年3月《商务周刊》封面专题《国网帝国》,这篇文章锁定的目标是国家电网公司:截至2008年年底,国家电网的总资产高达16462亿元,足可以购买很多非洲国家,旗下员工153.7万人,同样比很多国家的全国人口还要多。

之前的1月,《财经国家周刊》发表封面文章《国家电网垄断扩张》:“这是一起攸关电力改革前景的收购”。“2010年初,国家电网公司对电气设备制造领域‘龙头’––––平高集团和许继集团的收购,进入最后的审批阶段。一旦获得批准,意味着国家电网公司对上游辅业资产的收购就可能‘不可阻挡’。”

媒体一直在关注着国家电网。

像2004年的《“金元帝国”调查》、2007年的《谁的鲁能》,到2009年本刊推出的《电力改革为何难以向前推进》等等,经常被业内人士提及。

据本刊记者了解,一些老同志自费买杂志给高层领导寄送,这些人大多来自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投资系统和机械行业。

一位分析人士说,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律,不反对国有大企业的垄断地位,反对的是滥用垄断的行为,所以国家电网的合理购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庞大的帝国拥有的超乎想象的进取心、能力以及系统性锁定的强大野心”。

媒体代表的是大众的疑惑,参与电改制度设计的雷鸣(化名)说:“市场化取向的电改从2002年开始,至今已经8年了,为什么难以推进?怎么会出现一个和垄断行为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国网帝国’呢?”“国网帝国”与电价制度

之所以出现“国网帝国”,雷鸣认为和现行电价制度有关。

在现行电力体制下,国家电网是“独买独卖电力”的垄断企业,收入应该是“合理成本加(政府界定的)规定利润”的用户电费,仅能涵盖企业职工工薪支出、国家规划的电网改造投入等等,最终收益应该是很微薄的。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电网实力雄厚,出手阔绰,仅仅特高压电网项目投入就以千亿元做计量单位。

钱从何而来呢?

问题在于电价制度。因为在现行电价政策下,电力用户支付的最终电价组成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和民众很难弄清楚其中电网部门输配电价的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科学定价,以致现实生活中的输配电价仅是销售电价和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简单相减而已。

国家电网2009年销售电量2.2748万亿千瓦时,如果每千瓦时多收1分钱,1年就会多收227.48亿元。

在一次电网企业和五大发电企业的电费结算会上,发电企业用匿名材料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说,和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比,国网与它们的结算价格平均每千瓦时要低三四分钱。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在2009年年中一次会议上曾抱怨说,他向有关政府部门想寻求“输配电价究竟该是多少”的答案,但没人给他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对本刊记者说:“恐怕他(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得不到满意答复,因为输配电价成本很难界定清楚。”

电价制定权由刘树杰所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据业内人士介绍,他是电力改革方案重要配套改革文件《电价改革方案》(2003年出台)的重要起草者。

国家电监会总监谭荣尧在2009年年底也表示,“输配电成本核算是电改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国家电监会在2008年发布的《2007年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中指出,由于电力体制改革不到位,输配电价仍未独立核定,购销差价与国家公布的输配电价相差较大。

雷鸣认为,输配电价成本不清是电价改革滞后的“恶果”,而后者是有人为寻租而阻扰的结果。

2003年出台的《电价改革方案》及之后的《电价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用户销售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输配电价政府行政审批,即“放开两头,管住中间”;而现实情况却是“管住两头,中间不管”,即上网、销售电价由政府审批,输配电价随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价差变动而变动。

与输电企业和配电企业相比,发电企业要多得多,电力用户更多,所以如果进行市场化改革“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审批寻租的机会就少得“可怜”!

国网的冲动

除了政策原因,国家电网自身的“进取心”也是造就“国网帝国”的重要原因。

正如一位国务院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主席对《瞭望东方周刊》所说,“由于种种原因,在电改已事实停滞的情况下,国家电网采取行动,‘我自己做自己的’。”

国家电网采取的“自我”行动之一是权力上收。

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一名成员向本刊记者抱怨说,“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市场化改革实验成功了,本应该全国推广,结果国家电网却将权力上收了!”

“5号文”第九条规定,重组电网资产,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电网公司,组建工作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建立区域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南方电网公司,组建工作由控股方负责,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

这个规定实际上是组建6个区域电网公司,其中南方电网是中国电网市场化改革的试验田。

根据当时的制度设计,国家电网仅是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网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有三:负责区域电网间电力交易、调度和一些事物协调,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电网发展规划。而区域电网公司的法人职权得到加强,要求按现代企业制度设置,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南方电网市场化改革取得成果,准备在其他5家区域电网公司进行推广的时候,国家电网却上收了这5家区域电网公司的人财物大权,并且连区域电网管辖的省级公司人、财、物权力也一并上收,形成一个覆盖中国70%电网面积的巨无霸垄断公司。

与此同时,国家电网还打造了技术垄断载体––––特高压电网。

在电监会任职的杨名舟曾表示,国家电网建设特高压电网从技术上形成了壁垒,与“5号文”规定的区域电网体制格局形成矛盾,会进一步巩固和强化电网的垄断地位。

媒体的密集报道“能对决策层形成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已退休研究员吴钟瑚对本刊记者说:《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于2000年5月在媒体发表后,得到决策层响应,一个月后,高层拍板,电改主导权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到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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